项目序号:473 | 项目编号:Ⅹ-25 |
公布时间:2006(第一批) | 类别:民俗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类型:新增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榕江县 | 保护单位: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榕江县
侗族萨玛节流传于贵州省榕江县、黎平县、从江县及周边的侗族地区,主要以榕江县车江侗族萨玛节为代表。
“萨玛”是侗语译音,“萨”即祖母,“玛”意为大,萨玛可汉译为“大祖母”(又称萨岁),她是整个侗族(特别是南部方言地区)共同的祖先神灵的化身。侗族认为祖先神威巨大,至高无上,能赋予人们力量去战胜敌人、战胜自然、战胜灾害,赢得村寨安乐、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因而对之虔诚崇拜,奉为侗族的社稷神。同时,萨玛又是传说中的古代女英雄,在侗族古代社会的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占有重要地位。
萨玛节(祭萨)是南部侗族现存最古老的传统节日,是侗族母系氏族社会时期风俗的遗留。为了祭祀萨玛,大多数侗族村寨都建有萨玛的祭坛——“然萨”(侗语,“然”是房屋,汉译为“祖母的房屋”,也称萨玛祠、圣母祠),年年农历正月、二月都要在“然萨”举行盛大的祭典,场面庞大而壮观,代代相传,形成了今天的“萨玛节”。
萨玛节举行的时间,一般是农历正月、二月,但有时也根据生产、生活或其他重大活动情况改为其他月份举行。祭萨的规模,一般为各村(团寨)各祭,有的也邀请邻村、数村或相邻片区联祭,场面壮观。参加祭萨的人员,各地不同,许多地方是全寨男女老少一齐参加。榕江三宝侗乡各村寨,则是以已婚妇女为主体(也有少数德高望重的男性寨老参加)。因此,榕江三宝侗乡的祭萨活动,带有悠久的远古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祭萨后,活动参加者绕寨一周,最后到达固定的耶坪,围成圆圈,手拉手跳起舞来,齐声高唱赞颂萨玛的“耶歌”。这种边唱边舞的形式,称为“多耶”,气氛古朴而热烈。
萨玛节在侗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中有很深的影响,先辈“至善”的美德对侗族的兴旺发达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尊敬老人等已成为侗族人民代代相传的优良传统。萨玛是侗寨的保护神、团结神,又是侗族的娱乐神。“萨玛”文化历史悠久,内涵浓厚,对侗族的社会生活有多方面的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