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502 | 项目编号:Ⅹ-54 |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 类别:民俗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类型:扩展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河北省永年县 | 保护单位:邯郸市永年区文化馆 |
申报地区或单位:河北省永年县
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流行的一种民众自娱活动,它起源于古老的土地崇拜和火神崇拜。“社”即土地神,“火”为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历史上以农立国的中国,土地用以耕种,火用以烧熟食物和取暖,两者都是人们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远古时期人们凭原始思维认定火也有“灵”,将之视作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由是形成了崇尚火的观念。从古老的土地崇拜和火神崇拜中产生出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这种祭祀仪式中逐渐加入了娱人的成分,最终形成规模宏大、内容繁复的民间娱乐活动。
社火按表演形式可分为造型社火和表演社火两类,其中造型社火包括布社火、背社火、马社火、车社火、芯子社火、山社火、面具社火等列队游演形式,主要展示人物造型和工艺;表演社火包括地台社火、高跷社火等形式,主要在场院进行打斗表演。
社火以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为题材,以一个或一组人物展现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即为一转社火。人物要画社火脸谱,穿社火服装,持社火把杖。社火游演一般是探马在前,社火会旗、火铳队(炮队)、旗队、社火队跟从其后,最后是锣鼓队。改革开放给民间社火艺术带来了新的生机,在新形势下,传统的社火艺术得到发扬光大,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文化活动。
永年抬花桌融民间工艺制作、抬舞、吹奏、打击于一体,是一种带有鲜明燕赵地域文化特色的民间舞蹈样式。它始于唐初,至今已有千余年的历史,主要流传于河北省永年县的临洺关镇六道街。
花桌一般重达两百余斤,以独特的传统工艺制作而成。类似八仙桌的桌子上遍插各类花卉,形成高拱造型,而后穿插两根长达5米的抬杆,由8人或16人抬着在原地舞动或花步行走,一人扶杆,呼唤口号,进行指挥。花桌以永年鼓吹乐队前导,唢呐吹奏乐曲伴随抬舞者前行,常奏的曲目有《霸王鞭》、《小木碗》、《扯不断》等。抬花桌者不计报酬,由民间自发组成,一台花桌需用四五十人。抬花桌时以前后搓步、八字步、花步、秧歌步、抖肩换肩等多种舞步行进,行走过程中鼓乐声喧,花枝飞舞,众人动作整齐协调,场面十分壮观。抬花桌一般固定在元宵节期间表演,从祭桌、插桌、抬桌到最后的拆桌、封桌,有一套约定的仪式流程。
抬花桌形成之后,作为一项传统文化活动代代相传,留存至今,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