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982 | 项目编号:Ⅹ-75 |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 类别:民俗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类型:新增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台江县 | 保护单位:台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台江县
台江苗族独木龙舟节是贵州苗族的一个传统节日,时间在每年农历的五月二十四至二十七,苗语称作“dabkiangvongx”,音译为“恰酿涌”,流行于贵州省台江县、施秉县清水江两岸和台江县巴拉河下游两岸。节日期间,苗族群众聚集在清水江中游施洞镇塘坝村河段举行为期三天的划龙舟大赛,比赛规模盛大,气氛热烈,赛事礼仪独具一格,闻名遐迩,每年都能吸引数万人前往观光。
独木龙舟节反映着苗族多神的巫教信仰。苗族世代居住山区,信巫事神,造龙舟时选龙树、砍龙树都要挑吉日,祭拜天地山水诸神。独木龙舟节所用龙船长度在24至27米之间,重约三四吨,龙身以三根削尽枝丫的大树干刳制而成,一般须用直径1米、高30米以上的大杉树。苗族以鼓作为氏族或部落的代表,每届以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的氏族首领称为“鼓主”,一般是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德高望重的长者,施洞苗族每届龙舟赛事都必须在鼓主的主持下进行。划龙舟时“鼓头”头戴礼帽,身穿古礼服,端坐击鼓。男童装扮的“童女”全身新衣银饰,与“鼓头”对坐打锣。36个桡手统一身着民族新装,头戴马尾丝编制、后缀燕尾银片的斗笠,轮桨点水,口唱飞歌,迅速将龙舟划向前方。
节日期间,台江等地的苗族家家准备好鸡鸭鹅和几百斤米,盛情接待八方来客,表现出朴实善良、热情好客的风尚。苗族独木龙舟文化中的龙舟赛事及各项礼仪均显示了很强的地域民族风格,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