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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报道

项目序号:1006

项目编号:Ⅹ-99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类别:民俗

所属地区:吉林省

类型:新增项目

申报地区或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保护单位:延边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延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申报地区或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朝鲜族曾长期实行“男归女家婚”,即新郎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并留居若干年,而后再带领妻子儿女返回自己家中。明清时期,朝鲜王朝受儒家思想影响,极力推行在结婚当天把新娘接回新郎家的“亲迎”方式,但面临传统习惯的阻力难以实行,于是将“男归女家”方式与“亲迎”方式相结合,创造出了折中的“半亲迎”方式:新郎在新娘家举行婚礼后只住两天,第三天即带领新娘返回新郎家。其后“半亲迎”方式成为朝鲜民族的主要婚娶方式。中国朝鲜族婚嫁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采用“半亲迎”和“亲迎”两种方式,而以“半亲迎”方式为主,1950年以后统一为“亲迎”方式并一直沿用至今。
  传统的朝鲜族婚娶方式包括议婚、大礼、后礼三大环节,其中议婚包括核对宫合(对照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书写婚书、涓吉(确定结婚日期)等内容;大礼包括新郎家向新娘家赠送礼装函(彩礼箱)、奠雁礼、交拜礼、合卺礼、新郎接受大桌等内容;后礼包括新娘前往新郎家接受大桌,第二天举行妇见舅姑礼等内容。
  朝鲜族传统婚礼是儒家文化的具体显现,其形式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可以为儒家文化传播发展和朝鲜族民俗文化的研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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