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1010 | 项目编号:Ⅹ-103 |
公布时间:2008(第二批) | 类别:民俗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类型:新增项目 |
申报地区或单位:河南省洛阳市 | 保护单位:洛阳市文化馆(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申报地区或单位:河南省洛阳市
牡丹是中国名花之一,素有“花王”之称。牡丹栽培源于河洛,至今已有一千六百多年的历史。作为牡丹栽培中心之一,早在唐宋时期洛阳即已具备系统的栽花技艺,形成赏花习俗及与牡丹有关的诗词、书画、传说、服饰等,由此衍生出洛阳牡丹文化。
洛阳曾是唐朝的东京,交通方便,贸易兴隆,城内园圃林立,有几乎家家种植牡丹传统,赏花之风盛极一时,唐代诗人白居易“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若狂”和刘禹锡“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的诗句正是东都洛阳牡丹品赏习俗的生动写照。宋代以降,赏牡丹习俗在民间更为盛行,欧阳修《洛阳牡丹记》描述说:“洛阳之俗,大抵好花。春时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负担者亦然。花开时士庶竞为遨游,往往于古寺废宅有池台处为市,并张幄帘,笙歌之声相闻……至花落乃罢。”宋代洛阳牡丹有一百多个品种,不少品种称得起名贵非凡,其中的“姚黄”、“魏紫”被誉为“牡丹之王”和“牡丹之后”,尤受人们青睐。
从1982年起,牡丹花成为洛阳的“市花”,每年4月15日至25日当地都要结合牡丹花期(谷雨时节)举办“洛阳牡丹花会”。花会期间,观赏者围绕牡丹开展赏花、观灯、作画、赋诗等文化活动,使洛阳牡丹文化不断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