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为廿四节气之首,又名正月节、岁节、改岁、岁旦等。立,是“开始”之意;春,代表着温暖、生长。在自然界,立春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万物开始有复苏的迹象。立春乃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也,意味着新的一个轮回已开启。 立春即春季的开始,时序进入春季。此时虽依然春寒料峭,但寒冬已尽,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大自然生机勃发。所以古人重视立春,在古时有迎春之仪。
廿四节气是上古农耕文明的产物,它在我国传统农耕社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秦汉以前,南北各地风俗文化不同,一些地方岁首礼俗所重的不是阴历元月朔日,而是干支历廿四节气的立春。立春岁首对于传统农耕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重大的拜神祭祖、祈岁纳福、驱邪禳灾、除旧布新、迎新春等庆典均安排在立春日及其前后时段举行,这一系列的节庆活动不仅构成了后世岁首节庆的框架,而且它的民俗功能也一直遗存至今。
明代作品《群芳谱》对立春解释为:“立,始建也。春气始而建立也。”《立春》诗云:“东风带雨逐西风,大地阳和暖气生。《月令七十二候集解》:“立春,正月节;立,建始也;五行之气往者过来者续于此;而春木之气始至,故谓之立也;立夏、秋、冬同。”